為什么建議女性千萬別在哺乳期從單位辭職原因是什么
根據《中國勞動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企業在哺乳期間不得無緣無故解除勞動關系。解雇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要求賠償。如果女性在哺乳期主動離開企業,她們將無法獲得生育保險,更難獲得企業根據女員工的工作時間收取的經濟補償。女性在哺乳期可以順利進行98天的生育假,因此建議女性在哺乳期不要從單位辭職。
共繳納生育保險9個月或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的女性朋友,可在懷孕期間享受生育保險。計算方法為:員工所屬用人公司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30天產假天數。例如,上一年度企業月平均收入為1萬元。按正常98天產假計算,可獲得1萬/30天98=32666的生育保險,這也是一筆不小的金額。
在中國,為了保障婦女的基本利益,增加了各種法律,孕婦可以在懷孕、分娩和哺乳期享受以下利益: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用人單位在懷孕、預產期、哺乳期間不得解除勞動關系;
2. 第四條女職工勞動保護要求:禁止在孕期、預產期、哺乳期降低標準工資,或者解除勞動關系;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三條女職工不得在哺乳期不滿一周歲的新生兒期間從事其他工作,不得分配其法定工作時間和晚班工作;
4. 第七條女職工勞動保護要求:女職工懷孕98天,產前15天,雙胞胎,每增加1個嬰兒,增加15天。
生育保險通常需要在女性產假完成后才能申請。如果在此期間主動辭職,很有可能再也體驗不到生育保險了。哺乳期企業無故辭退女性違反勞動合同法和女職工保護條例,可以要求用人公司賠償,不予賠償的可以起訴法院。
文章版權及轉載聲明:
作者:yunbaotang本文地址:http://www.ntlljf.com/bao/20818.html發布于 2023-04-21
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孕寶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