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裂重罪下載(撕裂重罪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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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時間8月22日,蘋果前員工張曉浪(Xiaolang Zhang)在美國圣何塞(San Jose)聯邦法院認罪。
張曉浪被指控下載了蘋果公司汽車項目的內部文件,具體來說是一份25頁的文件,其中包含自動駕駛汽車電路板的工程原理圖。張曉浪還被指控拿走了描述蘋果原型車和相關要求的參考手冊和PDF文件。
在承認盜取商業機密的重罪指控后,張曉浪將面臨最多 10 年刑期以及 25 萬美元罰款。本案的量刑宣判計劃于 11 月進行。
《刑法》總則-共同犯罪必考點之一:狹義的共犯(教唆犯與幫助犯)
共犯從屬性說認為,共同犯罪與單個人犯罪都是侵害法益。單獨正犯直接引起法益侵害,共同正犯共同引起法益侵害,間接正犯通過支配他人行為引起法益侵害,教唆犯與幫助犯間接引起法益侵害,間接侵犯法益的而行為同樣需要受到處罰。
(1)教唆犯:故意教唆并引起他人實施符合構成要件的違法行為的人。
①成立條件:
--教唆對象具有一定規范意識和辨認控制能力,不要求必須達到刑責年齡。例:甲教唆15歲的乙去盜竊。如果教唆對象缺乏辨認控制能力則屬于間接正犯。例:甲教唆5歲的乙去盜竊。
--對真正身份犯教唆,存在阻卻事由,教唆者成立教唆犯。例:15歲的小明通過篡改年齡當了警察,甲教唆小明刑訊逼供,小明接受教唆實施了刑訊逼供行為,甲成立教唆犯。
--教唆對象是特定的,可以是能夠確定范圍的多個人。教唆對象不特定屬于煽動。
②教唆的幾種情形:
--教唆原本就有犯意的人不成立教唆犯。例:乙因奪妻只恨想殺丙,不知情的甲出于殺父之仇教唆乙殺丙,乙殺害丙,甲不成立故意殺人罪的教唆犯。
--教唆原本有基本犯意的人實施加重要件構成加重犯罪的教唆犯。例:乙本來只想實施普通搶劫,甲卻教唆乙直接搶劫銀行,乙照做,甲構成搶劫罪加重要件的教唆犯。
--教唆他人降低犯意,原則上不成立犯罪。例:乙有強奸故意,甲教唆乙實施猥褻,甲不成立犯罪。
--教唆原本有輕罪的人實施重罪,成立重罪的教唆犯。例:乙有盜竊故意,甲教唆乙搶劫,乙照做,甲成立搶劫罪的教唆犯。
--教唆原本有A罪故意的人實施B罪,成立B罪的教唆犯。乙想盜竊,甲教唆乙強奸,乙照做。甲成立強奸罪的教唆犯。
③教唆未遂與未遂的教唆
--教唆未遂:教唆者教唆他人實施可能既遂的行為,由于外因沒能成功。
--未遂的教唆:教唆者教唆他人實施不能既遂的行為。
【延伸】《刑法》地29條第2款:“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于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觀點一:共犯獨立性說,共犯成立具有獨立性,教唆犯只要實施了教唆行為,即使被教唆的人沒有實施犯罪、尚未開始犯罪等,教唆者仍然成立教唆未遂。
觀點二:共犯從屬性說,被教唆的人沒有實施犯罪,教唆者不成立犯罪。
④教唆犯的正犯化:煽動分裂國家罪、煽動軍人逃離部隊罪、妨害作證罪、引誘賣淫罪等。
(2)幫助犯:
①幫助行為與結果之間具有物理或心里的因果性,要求幫助行為要促進了危險,幫助行為可以是作為的,也可以是不作為的,幫助的時間可以在事前、事中或事后。
--物質幫助:提供兇器、幫忙望風、排除障礙等。
--精神幫助:出主意、加油打氣、強化犯意等。
②中立的幫助成立條件
--明知對方正在犯罪或即將犯罪。
--對犯罪起到實質的促進作用。
【案例1】乙、丙在五金店門前互毆,店員甲旁觀。乙邊打邊掏錢向甲買羊角錘。甲遞錘時對乙說“你打傷人可與我無關”。乙用該錘將丙打成重傷。甲成立幫助犯。
【案例2】甲乙丙組成盜竊團伙,租住在出租屋,每天到附近餐館吃飯。飯館老板丁明知他們吃完飯要外出盜竊仍提供服務。丁不成立幫助犯。
③幫助犯既遂的條件
--正犯犯罪既遂。
--幫助行為與正犯既遂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
④幫助犯的正犯化:幫助恐怖活動罪,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放縱走私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等
⑤幫助犯的未遂與未遂的幫助犯
--幫助犯的未遂:幫助犯提供了足以使犯罪既遂的幫助,正犯卻未得逞。
--未遂的幫助犯:幫助犯所提供的幫助不可能使正犯得逞。
⑥對不特定人的幫助行為
--如果提供的設備、方法等幫助行為只能或者通常就是用于犯罪的,該行為對正犯實施犯罪起到了促進作用,成立幫助犯。例:甲發明了一種竊電設備(該設備沒有正當用途),并出售給工廠老板乙,乙用該設備盜竊了大量的電,甲成立盜竊罪的幫助犯。
--如果提供的幫助具有正當用途,只是被人用來犯罪,不成立幫助犯。例:甲在網絡上提供免費的下載工具,乙利用該工具下載了大量的淫穢視頻進行售賣,甲不成立幫助犯。
#法考##司法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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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unbaotang本文地址:http://www.ntlljf.com/bao/58321.html發布于 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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