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寶駒(鄧寶駒怎么判的
大家好,小宜來為大家講解下。鄧寶駒(鄧寶駒怎么判的這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998年,深圳沙井農(nóng)村信用合作社主任鄧寶駒被抓獲,他不到3年的時間貪污公款2.3億,包養(yǎng)了5個情婦,最后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20多年前就貪污高達2.3億,卻沒有被判死刑,你是不是覺得有點不可思議?
這是因為鄧寶駒身為農(nóng)村信用合作社主任,并不屬于國家工作人員,按照刑法規(guī)定不構成貪污罪,而只能構成職務侵占罪,其最高刑罰就是15年有期徒刑。
雖然該案件讓人感到不可思議,但正好表明“刑法不僅懲罰罪犯,也保護罪犯”,就像羅翔老師在《刑法學講義》一書中說的:
“刑殺之權是一種由國家壟斷的暴力。權力導致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如果刑罰權不受法律約束,極度膨脹如利維坦,雖然某些重犯可被處極刑,滿足人們剎那的快意,但從此卻埋下了一顆定時炸彈,無數(shù)良善公民都有可能遭受刑罰,無端罹禍。”
所以你理解“為什么有些人看似罪不可赦,最后卻沒被判死刑”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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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unbaotang本文地址:http://www.ntlljf.com/bao/73022.html發(fā)布于 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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